关于做好2010届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赣教师字[2010]4号《关于2010年全省开展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和赣教师字[2010]5号《关于做好我省高等学校2010年应届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教师资格认定领导小组
组 长:匡璧民
副组长:杜清奎 陈清生
成 员:胡印根 章木根 朱明俊 涂红莲 齐松武
各分院相应成立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专职教师、兼职教师(本院聘任职工)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和应届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有关工作。
二、申报者考试报名办法及时间
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考试采取网络报名的办法,报名时间:
2010应届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按属地原则,由学工处与南昌县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和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办理。
三、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注意事项
1、报名方式:由申报者个人登录江西教育网、江西教师网申报、缴费;
2、培训:自愿选择有关高校培训;
3、考试:实行教考分离,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考试采用基于计算机的考试,在各设区市依据报名人数集中考场。考试时间从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认真做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按省教育厅赣教师字[2010]4号、5号文件规定,在
四、不尽事宜由人事科负责解释。
附:江西省教育厅赣教师字[2010]4号《关于2010年全省开展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和赣教师字[2010]5号《关于做好我省高等学校2010年应届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有关工作的通知》
二0一0年二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