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安排
学院各单位:
今年是党中央、国务院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颁布19周年,根据省综治办的通知要求,3月上旬至4月上旬,在省综治责任单位开展综治宣传月活动,针对我院实际情况,对开展综治宣传月活动作出如下安排:
一、宣传内容
1、党中央、国务院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
2、省综治委下发的《全省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3、学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维护学院稳定领导责任制》和《安全稳定工作评优评先办法》。
二、宣传月活动标语
1、隆重纪念党中央、国务院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颁布19周年
2、贯彻“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积极创建平安、稳定、和谐校园
3、充分运用法律武器 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4、维护治安人人有责 维护稳定人人有责
5、增强法制观念 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6、扫除丑恶现象 净化社会空气
7、事事守法 人人自律
8、化解矛盾纠纷 促进校园和谐
9、珍惜生命 反对邪教
10、增强自我防范意识 确保财物和人身安全
三、宣传月活动形式
1、各单位结合普法教育,进行一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教育和矛盾纠纷及安全隐患排查。
2、学工处、保卫处和后勤处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
3、保卫处制作两幅大型宣传标语,悬挂在教学大楼外墙。
4、保卫处制作两版“平安校园系列图片”,在校园学生活动的主要场所巡展。
5、院团委组织一次综治安全板报评比。
四、要求
1、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认真安排,充分发挥党团组织在“活动月”中的模范带头作用。
2、学工处要充分发挥学生会的作用,动员和组织学生参观展板,出板报墙报,把“活动月”开展得有声有色。
3、院党政综合办、院团委要利用校园广播和校园网积极配合宣传。
4、各单位在宣传月活动中,张贴宣传标语3-5条。
5、活动中既要注重营造氛围,更要注重效果,在知法守法,人人自律上取得实效。
6、各单位于
江西科技职业学院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3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