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2014年江西省开展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赣教师字[2014]5号)文件精神,现将我院2014年开展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应具备的条件
(一)身份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我省高等学校任专职教师一年及以上,并且在
(二)思想品德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三)学历条件
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四)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者,应当通过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并取得《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
2、达到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报认定语文和对外汉语学科教师资格者,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
3、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和绝症,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经指定的县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合格。
4、具有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资格一律不能比照)的申请者,可以免予普通话测试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五)暂不受理下列人员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申请
1、受过拘留以上治安、刑事处罚者;
2、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要求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者;
3、社会上要求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者;
4、高等学校教学辅助人员、工勤人员以及借用或者临时聘请到学校从事教学工作的人员要求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者。
5、高等学校设立的函授教育教学站点和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不属于举办高等教育的机构,其人员要求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者。
6、在中等专业学校承担大专班教学任务的人员,要求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者。
二、个人提交报名申请
1、凡拟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教师,于
2、在网上申请报名时要仔细阅读注意事项,准确、如实填写申请人信息,自行下载打印填写好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等相关表格,按表中说明到教务处盖章。
三、高校教师资格的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
2、现场确认地点:学院教务处
3、现场确认应交齐以下材料:
(1)网络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A3纸正反打印);
(2)身份证复印件1份;
(3)大学本科以上毕业证(或专科毕业取得硕士以上学位者,提供专科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复印件1份;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
(5)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原件、复印件1份;
(6)思想品德鉴定材料1份;
(7)符合免试普通话测试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条件的获副教授以上职称(其他系列职称不能比照)的申请者,须提供相应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8)与网络报名相同的照片4张。
教 务 处
二0一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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