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各部门: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2023年度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赣教社政字【2023】21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23年度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本次项目申报设课题指南,项目名称及要求见《2023年度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课题指南》,其中:“学校师德师风实践教育”专项研究课题,为教育部师德师风建设基地(省教育厅教育国际合作与教师发展中心)委托课题,共设立 10 项,名称仅作方向性参考,申报人申报时可自行设计项目名称。除此之外,其他所有项目申报时必须按指南要求进行设计,不得改变项目名称。
二、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人应具备高级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并具有完成招标项目的能力。
2.项目申报者必须是课题实施过程中的真正组织参与者,并在课题研究中担任实质性的任务。
3.项目申报者须按《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在规定的研究周期内,有一定的驻所及研究时间。“学校师德师风建设”专项研究课题不要求驻所时间。
4.在研的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重点研究基地项目(含重大攻关项目、重点招标课题、创新团队项目、委托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5.已获立项资助的项目,不得以相同或相近的内容重复申报。
6. 为增强学生的创新意识,提高学生创新能力,应有1名在校本科生参与研究,并承担相应研究任务。
三、申报办法
1.符合条件的申报人联系科研处获取《2023 年度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课题指南》
2.2023年10月10日24:00前完成网上填报并报送纸质材料至科研处。申报人登陆“江西省高校人文社科管理系统”(http://47.114.81.8:8500/),具体操作办法参照《教师用户填报操作手册》(https://www.yuque.com/chenwei-nvcga/keyan/qgf035),在线填写并打印《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并报送科研处,由科研处组织评审。
3. 请申报者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及学术规范、学术诚信要求,按时申报。已有申报研究项目的申报者使用本人身份证号码登录,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 6 位。新申报者首先进行“系统”注册,并及时联系项目科审核,通过审核后,使用本人身份证号码登录,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 6 位。
四、项目资助经费
教育部师德师风建设基地(江西省教育厅井冈山教师培训中心)“学校师德师风建设”专项研究课题,每项课题研究经费资助2 万元,立项课题组需与江西省教育国际合作与教师发展中心签订《委托研究协议书》后,由江西省教育国际合作与教师发展中心拨付项目主持人所在高校。此外,其他所有项目资助经费均由学校统筹安排。
五、其它要求
教育部师德师风建设基地(江西省教育厅井冈山教师培训中心)专项研究课题,项目成果出版(发表)需注明“江西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项目(学校师德师风建设研究专项)”,第一署名单位不作要求。其他所有项目成果出版(发表)须在显著位置注明“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第一署名单位必须为招标课题所在重点研究基地。
(联系人:肖蔓,电话:15070052238)
科研处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