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吴凡等100名超过最长学习年限未毕业学生拟退学处理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26 10:38
发布人:罗梦佳
来源: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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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十条第(一)款、《江西科技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或者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学校应予退学处理。
经清查,截至2026年5月21日,共有100名学生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六年)内未完成学业(名单见附件),经2026年第十五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拟对该100名学生作退学处理。
现将名单予以公告,时间从2026年5月26日至2026年6月1日,公告期满,即视为退学处理决定送达。如学生本人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内向学校提出申诉,并以书面形式将相关材料发送到教务处邮箱,逾期未提出者,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余老师,教务处邮箱:jwc13419@163.com
附件:超过最长学习年限学生名单
江西科技职业学院教务处
2026年5月26日
关于给予吴凡等100名超过最长学习年限未毕业学生拟退学处理的公告(1).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