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对党员的考核 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发布时间:2010-03-26 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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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党员考评工作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教育工委《江西省民办高校党建工作评估活动方案(试行)》的规定,进一步加强我院党员的教育与管理,培养一支高素质的党员队伍,充分发挥党员在各项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经院党委研究决定,对我院党员开展考评工作。
为了做好此项工作,3月23日下午,学院党委召开了党员考评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党员考评工作的实施意见。学院党委书记袁陵唐、党委副书记匡璧民、党委委员及各党总支书记参加了会议。
匡璧民副书记在会上要求,各党总支要通过召开党员动员大会,切实把这项活动落在实处,不要走过场,通过开展党员考评工作抓好全体党员的思想、工作作风建设,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匡璧民副书记强调,开展党员考评工作,要重点抓好学生党员的到课率、缴费率、早操率、守纪率、通过率、执行率、影响率,教职工党员主要考核效果率、执行率、参与率、影响率、差错率。把落脚点放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和执行党的决议上,按照党章要求,从严、高标准做好党员考评工作。
袁书记在会议中指出,党员考核工作是一次很好的教育活动,考核过程是党员一个反思的过程,在我省高校来说是首次,要把本次活动作为一项党的创新工作来抓。
袁书记要求,各党总要尽快召开动员大会,讲清开展此项活动的意义,要通过开展这项活动,使全体党员受到一次系统的教育,要求全体党员重温入党誓言。
袁书记强调,党员考评应有侧重,干部重在测评履行职责程度,学生重在学习,学习、守纪是重点。同时,要增加一个征求党外群众意见环节,听取党外群众对党员的评价,这对党员是一个警示和促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