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办推荐毕业生就业流程
2008年是我院毕业生最多的一年,有4000余名毕业生。为认真贯彻国家和江西省高校就业方针政策,进一步做好我院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提高毕业生就业率和就业质量,院就业办成立了人才就业基地,将通过苏南就业基地、浙江就业基地、福建就业基地、广东就业基地和南昌就业基地,推荐学生就业,为此,学院制定了毕业生推荐流程,方便广大毕业生顺利就业。
对推荐就业的学生,学院将对其进行相关的职前培训,增强学生的动手能力。经过培训,学院确保推荐就业的学生的岗位综合月薪不低于1200元/月,保证与厂方人员享有同等福利(含三金五保)。同时,学院将与用人单位及学生保持联系,确保被安置学生在就业单位的人身权益不被侵犯。对招聘企业录取的毕业生,学院负责协助进行后续跟踪,直至录取的毕业生进入招聘企业稳定就业。
对安置的学生,学生如非主观原因被就业单位辞退,学院将继续安置,确保学生的终身就业。新安置的就业单位薪水待遇不低于原单位。
推荐流程:
一:报名
毕业生根据学院就业办公布的就业信息报名填表,须携带4张一寸免冠照片,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复印件有效)并缴纳就业推荐费,由就业办统一收取,学院将安排时间统一体检、面试(、费用自理)。
二:培训
毕业生选择自己喜欢的技术进行培训,学院实行免费培训,培训期间必须实行统一安排、管理,并为学生办理职能鉴定证的,工本费自理。
三:择业
学员培训结束,掌握一定技术后统一由就业办安排就业,在培训期间认真学习听取就业办老师的就业指导,选择自己满意的企业并签订用工合同!
四:上岗
就业办安排进企业,无条件服从企业分配,就业办负责跟踪服务,保证学员的工资待遇和各项保险事宜;学生若对所做工作不满意,就业办重新安排就业。 (详细情况请到就业办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