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顺利通过省教育厅关于2007学年依法办学情况年度检查
4月3日,省教育厅下发《关于公布民办高等学校2007学年依法办学情况年度检查结果的通知》的文件至我院,确认我院顺利通过省教育厅2007年度依法办学情况年度检查。
江西省教育厅
赣教社管字[2008] 2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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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民办高等学校2007学年
依法办学情况年度检查结果的通知
各民办高校:
按照《关于对全省民办高校2007学年依法办学情况进行年度检查的通知》(赣教社管字[2007]61号)的要求,2008年1月中旬,省教育厅对全省10所民办高校上年依法办学情况进行了年度检查。
这次检查在学校自查基础上,各校督导专员相互交叉,带领五个检查组,逐校听取学校汇报、查阅有关资料、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学校发展与办学条件”、“学校组织与活动”、“招生工作与行为”、“学校资产与财务管理”、“和谐校园建设和安全稳定”五个方面二十八条具体内容。经检查组检查,督导专员认定,我厅确定年检结果如下:
经综合评价,江西科技职业学院、南昌理工学院、江西渝州科技职业学院、江西城市职业学院、江西大宇职业技术学院、江西赣江职业技术学院、江西服装职业技术学院、江西科技职业学院、赣西科技职业学院、江西先锋软件职业技术学院2007学年依法办学情况年度检查均为合格。
上述年检结果在各校办学许可证副本上分别加盖戳记,并在江西教育网上向社会公布。
各校要认真对照年检意见,在督导专员(党委书记)的监督指导下,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按照“规范管理年”的要求,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公益性原则,切实做到“稳定规模、规范管理、提高质量”;依法办学、诚信办学、特色办学;实现“规范、有序、协调、分赴禄 ”发展,真正办好群众满意、政府放心的民办高校。现随文附各校2007学年依法办学情况年度检查意见。
江 西 省 教 育 厅
二○○八年四月二日
